跨境电商发展进入攻坚期 “单一窗口”建设没那么快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0-04 浏览:25 海淘人物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同意在天津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同意在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合肥市、郑州市、广州市、成都市、大连市、宁波市、青岛市、深圳市、苏州市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这意味着,跨境电商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攻坚阶段,现阶段遇到的困难有监管创新方面的,也有外部环境方面的。 “单一窗口”建设没那么快 《批复》要求,要借鉴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六大体系”、“两个平台”的经验和做法,着力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为推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用新模式为外贸发展提供新支撑。 2015年3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来,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与浙江省、杭州市经过不断探索,初步建成了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电子商务信用、统计监测和风险防控等六大体系,以及线上“单一窗口”和线下“综合园区”两大平台等适合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相关部门及时研究和解决了杭州方面提出的55项创新政策诉求,试点工作已取得积极成效。 对外经贸大学教授王健认为:跨境电商的创新发展需要面对政府监管创新的问题,中国跨境电商发展到了理论、政策和规则创新的攻坚阶段。“政府监管创新既要让跨境电商纳入监管,政府也要提供便利。这两者的平衡也很关键。然而要做好这两者的平衡目前很难。例如,‘单一窗口’建设和‘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的发展远远没有那么快,并没有完全到位。以往外贸制度的诸多方面仍然有很多方面需要创新。”他说。 王健指出:“在跨境电商发展中,我们经常误认为跨境电商就是消费品跨境网上交易B2C,而实际上占进出口大头的还是B2B。杭州的经验推广的监管创新也是在B2B方面。”他认为,值得注意的是,基于区域的监管模式创新其实很难,因为制度还是由各部委制定的。如果没有很强的法律和规则制度的变化,对任何一个国家推进贸易便利化都是困难的。 eWTO不是权宜之计 前外经贸部副部长,原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龙永图近期在2016新经济智库大会上谈到eWTO时表示:“我感觉到在互联网经济当中,制订规则,加强治理,已经历史性地提上了议事日程。前段日子,我多次听到阿里巴巴提出eWTO的倡议,也就是说在电子商务方面创建数据时代的国际经贸的新规则。我觉得这个想法很好,能让新经济的各个利益官方、企业、社群、专家、国际组织都可以平等、积极参与进来,共同创建开放、公平的数据时代的经贸规则。” 龙永图提议:“今年9月中国将举办G20峰会,我觉得这是很好的机会。我们能不能为建立eWTO规则共同努力,为推动国际经贸的规则治理,贡献我们中国的智慧、提出我们中国的方案。” 国务院参事室参事汤敏同样赞同eWTO思路。他说:“我们如果要更大规模地推动跨境电商,就要对包括海关、贸易、运输、物流等等政府监管进行大的改革。这些改革需要各国政府的协调。要有像eWTO这样的全球机制来研究、讨论、制定新的适合跨境电商发展的规则。” 汤敏强调:“这个机制不是一个权宜之计,不是一个短期措施,而是为处在僵局中的WTO谈判寻找一个突破口。eWTO是一个多边机制,需要各国一起来讨论这个问题。我国已经跟韩国、澳大利亚等国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可以考虑有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先行开展更开放的跨境电商的规则,先行先试,先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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