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玉石的行业分类和海关归类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06-24 浏览:147 海淘动态
人类最早的宝石制品可以追溯到1.8万年前——在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的遗址中就发现了用动物的牙齿和骨骼串成的项链。
什么?这个也是宝石制品?
根据我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相关的国家标准,宝石的概念具有广泛的含义,并称为珠宝玉石。
珠宝玉石泛指一切经过琢磨、雕刻后可以成为首饰或工艺品的材料,是对天然珠宝玉石和人工宝石的统称。
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别:
1 天然宝石是指由自然界产出,具有美观、耐久、稀少性,可加工成装饰品的矿物单晶体或双晶。
2 天然玉石是指由自然界产出,具有美观、耐久、稀少性和工艺价值的矿物集合体,少数为非晶质体。
3 天然有机宝石:指由自然界生物生成,部分或全部由有机物质组成,可用于首饰及装饰品的材料。
4 合成宝石:指完全或部分由人工制造且自然界有已知对应物的晶质体或非晶质体,其物理性质、化学成分和晶体结构与所对应的天然珠宝玉石基本相同。例如合成红宝石、合成蓝宝石、合成祖母绿、合成尖晶石等。
(合成金刚宝石)
5 人造宝石:指由人工制造且自然界无已知对应物的晶质或非晶质体。如人造钛酸鍶、合成立方氧化锆等。
6 拼合宝石:指由两块或两块以上材料经人工拼合而成,且给人以整体印象的珠宝玉石。例如拼合欧泊。
7 再造宝石:指通过人工手段将天然珠宝玉石的碎块或碎屑溶接或压结成具整体外观的珠宝玉石。
珠宝玉石在《税则》中的归类介绍
《税则》中第71章包括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第一分章是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包括品目71.01-71.05。
7101
品目71.01包括天然或养殖珍珠,不论是否加工或分级,但未成串或镶嵌;天然或养殖珍珠,为便于运输而暂穿成串。珍珠属于国标中的天然有机宝石,也是唯一归入《税则》中71章的天然有机宝石。其他国标中的有机宝石例如琥珀、硅化木、珊瑚等,都不列入71章。
7102
品目71.02包括钻石,不论是否加工,但未镶嵌。钻石属于国标中的天然宝石,矿物学名称为金刚石,因硬度大、光泽强、化学性质稳定且具有很强的色散和亮度被誉为“宝石之王”。钻石的交易流通相对于其他宝石而言比较规范,价格也较为统一。
7103
品目71.03包括宝石(钻石除外)或半宝石,不论是否加工或分级,但未成串或镶嵌;未分级的宝石(钻石除外)或半宝石,为便于运输而暂穿成串。《HS注释》中附有归入本品目的宝石或半宝石的具体列名,例如祖母绿、金绿宝石、红宝石、蓝宝石、翡翠、水晶、碧玺、软玉等。国标中涉及的天然宝石(钻石除外)和天然玉石基本都归入此品目。
品目71.03项下宝玉石可经过下列加工:
7104
品目71.04包括合成或再造的宝石或半宝石,不论是否加工或分级,但未成串或镶嵌的;未分级的合成或再造的宝石或半宝石,为便于运输而暂穿成串。
税则中的合成宝石:实际包括国标中所称的合成宝石(有天然对应物)与人造宝石(无天然对应物)。例如合成红宝石、合成蓝宝石、人造钛酸鍶、合成立方氧化锆等。
税则中的再造宝石:实际包括国标中所称的拼合宝石和再造宝石。例如拼合欧泊、再造绿松石。
7105
品目71.05包括天然和合成的宝石或半宝石粉末。进出口中常见的有金刚石粉末,由工业及金刚砂压碎或石墨高温高压制得,用于制造砂轮、抛光论、刀具、抛光膏等。
什么?这个也是宝石制品?
根据我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相关的国家标准,宝石的概念具有广泛的含义,并称为珠宝玉石。
珠宝玉石泛指一切经过琢磨、雕刻后可以成为首饰或工艺品的材料,是对天然珠宝玉石和人工宝石的统称。
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别:
1 天然宝石是指由自然界产出,具有美观、耐久、稀少性,可加工成装饰品的矿物单晶体或双晶。
2 天然玉石是指由自然界产出,具有美观、耐久、稀少性和工艺价值的矿物集合体,少数为非晶质体。
3 天然有机宝石:指由自然界生物生成,部分或全部由有机物质组成,可用于首饰及装饰品的材料。
4 合成宝石:指完全或部分由人工制造且自然界有已知对应物的晶质体或非晶质体,其物理性质、化学成分和晶体结构与所对应的天然珠宝玉石基本相同。例如合成红宝石、合成蓝宝石、合成祖母绿、合成尖晶石等。
(合成金刚宝石)
5 人造宝石:指由人工制造且自然界无已知对应物的晶质或非晶质体。如人造钛酸鍶、合成立方氧化锆等。
6 拼合宝石:指由两块或两块以上材料经人工拼合而成,且给人以整体印象的珠宝玉石。例如拼合欧泊。
7 再造宝石:指通过人工手段将天然珠宝玉石的碎块或碎屑溶接或压结成具整体外观的珠宝玉石。
珠宝玉石在《税则》中的归类介绍
《税则》中第71章包括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第一分章是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包括品目71.01-71.05。
7101
品目71.01包括天然或养殖珍珠,不论是否加工或分级,但未成串或镶嵌;天然或养殖珍珠,为便于运输而暂穿成串。珍珠属于国标中的天然有机宝石,也是唯一归入《税则》中71章的天然有机宝石。其他国标中的有机宝石例如琥珀、硅化木、珊瑚等,都不列入71章。
7102
品目71.02包括钻石,不论是否加工,但未镶嵌。钻石属于国标中的天然宝石,矿物学名称为金刚石,因硬度大、光泽强、化学性质稳定且具有很强的色散和亮度被誉为“宝石之王”。钻石的交易流通相对于其他宝石而言比较规范,价格也较为统一。
7103
品目71.03包括宝石(钻石除外)或半宝石,不论是否加工或分级,但未成串或镶嵌;未分级的宝石(钻石除外)或半宝石,为便于运输而暂穿成串。《HS注释》中附有归入本品目的宝石或半宝石的具体列名,例如祖母绿、金绿宝石、红宝石、蓝宝石、翡翠、水晶、碧玺、软玉等。国标中涉及的天然宝石(钻石除外)和天然玉石基本都归入此品目。
品目71.03项下宝玉石可经过下列加工:
7104
品目71.04包括合成或再造的宝石或半宝石,不论是否加工或分级,但未成串或镶嵌的;未分级的合成或再造的宝石或半宝石,为便于运输而暂穿成串。
税则中的合成宝石:实际包括国标中所称的合成宝石(有天然对应物)与人造宝石(无天然对应物)。例如合成红宝石、合成蓝宝石、人造钛酸鍶、合成立方氧化锆等。
税则中的再造宝石:实际包括国标中所称的拼合宝石和再造宝石。例如拼合欧泊、再造绿松石。
7105
品目71.05包括天然和合成的宝石或半宝石粉末。进出口中常见的有金刚石粉末,由工业及金刚砂压碎或石墨高温高压制得,用于制造砂轮、抛光论、刀具、抛光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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