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试行)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0-03 浏览:23 海淘人物
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庆元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庆元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试行)》已经2012年第10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庆元县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庆元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扩大就业创业渠道,增强我县农特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丽水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丽政发〔2012〕14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信息化促进产业发展为方向,以农村青年、大学毕业生等群体为重点,以拓宽庆元产品网络销售渠道为目标,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市场导向,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加快农村电子商务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农村电子商务宣传教育和培训,促进农村电子商务普及应用,不断提升庆元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努力开创庆元农村电子商务建设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全县培育2-3家在全县有较强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企业,培养农村电子商务创业人员队伍500人,培训电子商务应用技术人才1000人,实现农村电子商务年销售额1.5亿元。基本实现应用广泛、保障体系健全、配套服务完善、产业相对集聚的农村电子商务格局。 三、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从2012年起(暂定三年),每年县财政安排一定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引导资金,用于农村电子商务的扶持、奖励、培训以及相关的服务支撑体系建设。资金的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团县委和县财政局共同制定下发。 (二)支持网上销售专业服务平台建设。采取企业主导、市场化运营、政府支持方式,鼓励各骨干企业积极参与庆元本地产业电子商务专业服务平台建设。 (三)培育农村电子商务重点示范企业。制订庆元县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选办法,每年从全县较大的电子商务企业中,通过申报、考核,择优认定一批规模较大、成长性较好、创新能力强的农村电子商务重点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应用。鼓励中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创业青年、退伍军人的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对产业带动强、成长性好的网店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创业见习基地,对高校毕业生见习按照庆元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相关政策执行。 (五)广泛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每年在农村电子商务引导资金中安排培训经费,用于组织电子商务专业论坛、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技能和法规培训。积极鼓励培训机构派员参加电子商务师资培训,获得相应资格证书后,给予培训费用一定比例的补助。 (六)加大农村电子商务信贷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大力扶持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切实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的信贷扶持力度。要根据实际需求开发有利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信贷产品,并在利率、办理手续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方便。 (七)创新网上创业就业认定办法。鼓励农村电子商务企业或网店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登记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创办网店并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县工商、税务等部门按规定予以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条件的网店经营业主,通过认定后,同等享受相关群体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 (八)加快农村信息化基础建设。要根据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需要加快推进全县农村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网络村村通。同时各网络运营商要积极支持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在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在基本网络建设、资费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 (九)加强专业人才的引进、培养和奖励机制建设。对引进电子商务领域优秀技术人才和管理专家人才,按照《庆元县突出贡献人才奖评选办法(试行)》等文件执行相关政策。把农村电子商务创业者纳入到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给予扶持。对为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高级人才予以奖励。 (十)鼓励和支持本地职业技术学校开设电子商务相关专业。依托职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培养壮大适合庆元农村青年和庆元产业发展的电子商务专业。加强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 (十一)规范农村电子商务行业监管。发挥公安、工商、税务、经信、文化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监督管理规范。抓紧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对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企业、相关机构的管理,加大对网络经济活动的监管力度,维护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秩序。要积极支持电子商务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四、组织宣传 (一)加强组织领导。庆元县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农村电子商务相关管理办法、评选标准和工作计划,统筹协调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重大事项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县委)负责对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管理、督促检查和考核奖励等工作。各乡镇也要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发展规划和扶持奖励政策,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培养农村电子商务专业技术人才,培育农村电子商务骨干企业,推动庆元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工作的协调发展。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有效形式,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广泛宣传报道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典型人物,提升示范效益,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不断扩大庆元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影响力。 五、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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