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中小资金电商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11-03 浏览:98 海淘人物
关于2013年中小资金电子商务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外贸企业: 根据甘肃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3年甘肃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甘商务财务发[2013]165号文件)的要求,全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电子商务项目申请中的“创建中小企业网站、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企业网络营销活动”3个活动由省商务厅信息中心负责统一组织实施,现将具体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的内容 1.创建中小企业网站。在我省注册成立的外贸企业均可以申请,但对已经申报过该项目的企业不予以支持。申报企业技术参数按照甘肃省对外贸易服务网的标准创建,并作为该网站的子网站统一建设。 2.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在我省注册成立且具有创汇实绩或新注册的外贸企业可以申请,但对已经申报过该项目的企业不予以支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是由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和兰州鸿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研发,该系统集成了从客户商品库、报价单、出口合同、单证处理等诸多功能的统一管理平台,实现全流程业务管理。 3.企业网络营销活动。在我省注册成立具有创汇实绩或新注册的外贸企业可以申请,且每个企业只能申请一个该项目。项目主推商务部中国诚商网的“在线广交会”平台和诚商网的“甘肃省国际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及“出口通”、“EC数据宝”等电子商务产品,企业可根据实际发展的需求选择对应的产品作为项目申报的依据,甘肃省对外贸易协会研发的“陇汇通”国际贸易服务平台作为此次申报项目的免费产品来共同推广。采取多元化的产品优势集合,开放性的平台宣传推介和封闭式的数据查询方式,更好的帮助我省中小型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二、项目实施的办法 1.申请中小资金电子商务项目的企业,必须符合《关于印发2013年甘肃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的要求。 2.所有项目的申请按照企业自愿申请的原则进行。侧重支持我省特色的农产品、机电产品、中药材产品及我省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型进出口企业。 3.申请企业网络营销活动的企业如有个性化的要求,如“中国制造”、“阿里巴巴”、“敦煌网”等网站进行营销,应向厅信息中心备案。 4.厅信息中心指定由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甘肃代表处负责申报项目的具体实施,项目实施内容已经厅财务处、厅外贸处、厅电子商务处、厅纪检组一致审核通过。请各市(州)商务局在此项目的实施和审批上予以配合。 5.代表处对产品的使用情况跟踪回访,对未使用的企业将取消下一年申报的资格。 本通知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和“甘肃商务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公示,不再下发纸质文件。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甘肃代表处: 联系人:赵明辉 联系电话:0931-8636111 联系地址:甘肃省商务厅1113室 甘肃省商务厅信息中心 201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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