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那些两会上的电子商务提案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09-30  浏览:26  海淘人物

从2012年起,两会中开始出现了越来越多关于电子商务类的提案,越来越多的电子商务从业者,也希望能够通过国家政策,使得电子商务更加规范、有条理。  2013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召开电子商务法起草组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首次划定中国电子商务立法的“时间表”,即从起草组成立至2014年12月,进行专题调研和课题研究并完成研究报告,形成立法大纲。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开展并完成法律草案起草。这一法案的起草,标志着电子商务法立法工作正式启动。  以下为历届提及到电子商务的两会中,摘取的重要提案,并稍作解读。  苏宁董事长张近东:建议对电子商务征税  2013年两会期间,苏宁董事长张近东、步步高董事长王填提出过对于电子商务征税的提案,这让“电子商务是否应该征税”的问题受到了大众以及行业人士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一直以来,电子商务为税收征管所带来的难题具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税收管辖权的冲突,国家或政府在税收方面,一般遵循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  而电子商务交易中,因经营的场所的特殊,没有意义上“常设机构”的概念,无法确定收入来源,很难依据属地原则管辖。  2.对纳税主体确认冲突。电子商务具有匿名性与身份资料的可验证性,很难确认真正的纳税主体。  3.对可税对象性质的确认冲突,由于电子商务中囊括的种类较为复杂,尤其像电子图书、软件一类没有实体的商品,无法明确其税务的性质。  至今我国尚未建立专门的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  从根本上而言,电子商务虽然属于新兴、有特色的行业,但对于很多构架上的内容定义不明确,造成了行业本身在税收上无法被定性,此外之前对于传统行业的征税法案不够健全,并没有将互联网中的许多内容填补进去,所以现今正在针对电子商务进行新的法案起草,来填补之前的空白。  征税这件事情对于电子商务行业来说,在所难免,只不过是时间问题,结构、内容不调整、不定性,潜在的问题一定会在将来体现出来,甚至很有可能对于整个行业造成不可逆的不良影响,所以对于电商们来说,征税其实是件好事,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据了解,此前也有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刘天永表示,我国可以将电子商务征税纳入现行税收征管体系,比如同样享受对小微企业的减免税优惠,同时对发展初期的电商实行减免税的优惠政策。  至于电子商务行业征税法案初步立制的内容是怎样的,在本届的两会上希望寄予答复。  海尔执行副总裁周云杰:推进智能化物流网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海尔集团执行副总裁周云杰曾在两会中提案,希望推进智能化物流网的建设。由政府部门主导制定物流信息化和物流智能设备的接口标准;其次,相关部门设立专项资金,鼓励和扶持物流企业在智能物流和物流信息化领域内的投入;第三,加强国际合作,引进和培养人才,促进智能物流“产学研”结合;第四,以行业内龙头企业为代表,建立智能物流网示范平台,并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第三方物流平台。  此后,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化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将完善交通运输信息化智能化发展规划,制定总体功能框架和政策制度安排,明确实施路径、建设任务、技术体系和建设运营模式。加强不同运输方式、不同层级、不同区域以及与其他行业之间信息化智能化发展理念、建设目标和主要建设任务的有机衔接。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环境下,研究确定交通运输信息化智能化发展的重点领域、发展目标和发展路径。  由于近几年物流行业信息化水平偏低,自主创新能力较弱,物流设施设备的自动化、智能化程度过低等原因严重阻碍了流行业发展进程,智能化物流势必是今后的发展方向。  当前,物流企业和企业物流的信息化发展并不平衡,多数企业还处于初级水平阶段,不能有效支持供应链管理,难以提供专业化的物流服务。随着物流流程越来越复杂,之前的模式将会渐渐被取代,最终实现智能化物流。  拜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CEO申颖超:保证移动电商安全  上海拜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CEO申颖超,曾有过关于移动电子商务安全的提案,提案中,希望对移动互联网进行规范,解决移动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给予移动电商诚信安全的发展环境。  至今为止,移动互联网的安全已经受到了各企业公司以及大众的重视,一些企业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从目前趋势来看,今年移动电商势必崛起,在新生的移动平台上,涉及金钱交易的环节,难免出现纰漏。正因为大批量的企业公司转战移动互联网,所以,维护移动平台企业、商户、用户权益法案的出台,才显得迫在眉睫,相信接下来的时间里,对于移动平台户将会很快出台新的法案和政策,来保证移动电子商务的可持续性。  深圳市赛五洲电子商务有限公司CEO汪雄海:小微电子商务急需资金支持  对于小微电子商务领域而言,也有过相关的提案,作为轻资产公司,很难获得银行的支持,深圳市赛五洲电子商务有限公司CEO汪雄海曾提案,希望国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针对小微型电子商务推出“定制型”小额贷款服务,或者推出个性化的“融资授信”或“股权抵押融资”服务。  经此提案后,2013年下半年,各地政府陆续采取了对当地小微电子商务企业减负或资金支持行动。  对于电商巨头、中小企业电商来说,小微电子商务公司属于弱势群体,初期资金短缺,竞争压力大,起步慢,如果不改变现状,大部分的不偷税漏税的小微电子商务公司就会面临倒闭的危险。如能解决初期资金问题,或出台相关对于小微电商企业有利的法案条款,例如上述提到的对于小微型电商公司企业进行小额贷款服务、或降低对其税务,来恢复小微企业已近崩溃的信用体系,从而理顺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根源。  总结感言  传统商务的模式,已经不完全适于电商行业,越来越多的条例、规章制度用在电商身上而不得其法。国家的政策也会一直变动,随着电商行业越来越被重视,经过今年的两会,又将会有更多的提案被提出,新的规章制度也会陆续出台,电商企业面对新制度应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当然行业里面也有可能因此会出现新的格局。但可以肯定的是,电商行业今后势必会变得更加规范,安全。(来源:挖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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