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监管政策还需更有弹性 促进行业创新发展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10-13  浏览:33  海淘人物

跨境电商是一个新生事物,它与一般贸易需要一个逐步认知的过程。两者的关系包含多个方面,现有政策的出发点是看到了跨境电商与一般贸易的竞争关系,为了避免跨境电商相关的税收政策对一般贸易构成不公平竞争,因此出台了税改的政策,要求进口的监管方式等方面向一般贸易靠拢,从而使两者在同一个竞争规则下优胜劣汰,促进行业的创新发展。  除了竞争关系,两者还存在其他关系,个人认为至少包含两个方面。第一,两者是互补关系。很多消费者所需要的这些品类存在着跨境电商与一般贸易之间的互补关系。因为跨境电商不是产生于一般的贸易方式,而是产生于国内市场的潜在需求。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者不再满足于吃饱穿暖,而是追求更高品质的消费,因此消费者品质消费、品牌意识的不断增强,就使消费呈现出了个性化和多样化的发展趋势。但是一般贸易的大进大出多是大众品牌,虽然有一些高端品牌,但需求量也比较大,而对于这种个性化、小规模的需求,通过一般贸易方式很难得到满足。这样以来,市场的需求就孕育出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的业态形式,而这种业态形式经过几年的探索已经逐步完善,发展到了海外仓、国内保税仓,逐步形成了跨境电商进口的生态链,它通过满足国内市场空白的方式与一般贸易形成了一个互补关系,因为它弥补了一般贸易进口的缺口,从不同的角度满足国内消费者的需求。因此两者是一个互补关系。  第二,两者是相生或者相互促进的关系。因为跨境电商平台进口的是一些小众品牌,很多跨境电商平台80%的品类、品牌是以前没有经过一般贸易进入过中国的,而网店的经营策略也会让消费者逐渐认知以前没有见过的这些品牌。因此一些没有进入过中国市场的企业,特别是那些品牌知名度不是很高的企业,很难通过一般的贸易方式大规模进口,因为这样成本可能比较高,同时也面临着市场风险,但通过跨境电商这样的市场经营方式,就可以对中国市场进行测试,在不断提高商品和品牌市场认知度之后,就可以选择那些销量比较好,市场需求比较大的商品,通过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因此跨境电商平台为一般贸易提供了一个探索更多品类,扩大规模的机会,两者是一个相生关系。  而从更长远的角度看,现在实体店都在努力发展O2O全渠道的发展策略,如果这些品类既做一般贸易又做跨境电商,也可以实现全渠道的发展策略,可以从线上线下不同渠道满足消费者的需求。除了上述的关系之外,跨境电商的确是一种全新的业态,如果按照一般贸易方式监管,对跨境电商而言,很难满足监管要求,因为跨境电商如果按一般贸易方式监管必须提供通关单,而通关单一般是由出口商为进口商提供的相关资料,提供之后才能申请通关,而通关单要求原产地证和检疫检验证书等。但是现在跨境电商的经营方式更多的是通过在国外零售端或者批发商处采购,很难获得原产地证书,因此在通关过程当中就面临着比较大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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