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案例】广一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线上线下相结合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11-20  浏览:57  海淘人物

园区概况:  广一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是广州市南中轴电子商务大道核心园区,位于广州大道南788号,园区占地面积3.8万平方米,现总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项目为海珠电子商务大道核心园区,重点入驻优秀大型企业总部、孵化优秀种子企业,承揽建设全海珠电子商务产业的公共服务平台,享受海珠区电子商务有关扶持优惠政策。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完善,并根据电商企业共性需求搭建专业的政策扶持、金融、摄影、仓储、物流、通讯等专业配套服务,周边酒店、饮食、超市等商业配套。包括政策扶持、金融、酒店、饮食、超市、摄影、仓储、物流、通讯等。  本园区地处海珠区核心地段,交通便利,周边商业氛围浓厚,客流量大,区位优势十分突出。园区将以引进具有国际商务竞争力、国际品牌创造力和国际先进科技水平电子商务企业为主,打造网上交易与实体展示相综合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  园区提供服务内容:  1、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政府租金补贴;  2、为入园企业争取各项政府扶持;  3、在工商财税、投融资对接、政府扶持申请、创业辅导咨询、营销公关、专利保护等方面提供迅速对接服务;  4、配套孵化服务,支持电商企业成长;  5、联合专业物流公司,技术、设计、摄影等一系列电子商务外包配套服务企业,为入驻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扶持政策:  一、对电子商务企业的扶持  (一)申请享受电子商务企业扶持措施的条件  1.在海珠区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  2.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或等值外币,含本数,下同)。  3.以从事网络营销为主营业务,并依法具有从事相关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资质。  4.书面承诺自最近一次获得资金奖励扶持之日起3年内不迁离海珠区  (二)对电子商务企业的扶持措施  1.本方案实施后新落户(指新设立或从海珠区外迁入)海珠电子商务产业园各园区的电子商务企业每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  2.本方案实施前已在海珠区注册且在本方案实施后迁入海珠电子商务产业园各园区的电子商务企业。每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  3.从海珠区外引进或在海珠区培育壮大的市级以上(含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但企业注册地不在海珠电子商务产业园各园区内的,参照前述1、2项奖励办法给予一定奖励。4.符合上述1—3项扶持措施之一并同时符合《海珠区扶持重点企业发展实施意见》中有关奖励条款规定的,按照实际奖励金额较高的条款执行。  5.给予初次认定或新迁入海珠区的各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资金奖励。奖励标准为:国家级100万元,省级50万元,市级20万元,区级10万元。  6.电子商务企业开发电子商务平台并得到市级或以上电子商务各类专项资金扶持的,按其获得的上级扶持资金的50%进行区级扶持资金配套,单个项目配套扶持资金最高可以为50万元。  7.在海珠区注册登记的企业加入海珠区电子商务企业开办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并成为其付费会员,同时累计180天以上有网上交易、结算的,一次性补贴其交纳的会员费用。 目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正撰写国内首本《中国电子商务产业园蓝皮书》,《蓝皮书》将对全国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进行较为系统的调查,并对重点电商园区进行深入分析,总结成功经验。该书届时将主要将通过网络渠道、实体书店、免费赠阅、现场派送四种方式进行发行,还将免费向1000家电商企业及相关企业免费赠阅,赠阅对象包括B2B、B2C、第三方支付、电商服务商、互联网金融等园区未来招商的主要目标客户。(鉴于《蓝皮书》资源的稀缺性,合作单位名额有限,请有关电子商务园区或相关协会组织积极预约洽谈,蓝皮书合作详见:www.100ec.cn/zt/dsl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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