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跨境电商进口创业十条忠告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09-28 浏览:25 海淘人物
Mr.Xie:永远不要等政策1、很多人觉得海淘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跨境买东西的时候感觉没有质量保证,甚至没有服务,这是很多人不敢去尝试的一个重要原因。大卫点评:曾碧波多场合自证不做“海淘”,做的是“跨境电商”。强调证明在乎,背后的微妙心态,你可知?行业先行者已经不甘于用海淘这样的自发形态来定义自身的事业,而是希望跨境电商进口浮出水面,和天猫,京东一样,成为一个政策许可的平台,形成一系列公允的运营方式。从业者,能够摆脱自发多头难管控情形和政策顾虑,回到电商本质:正品、价格、便捷的物流、方便的结算、良好的售后。其实,很多消费者都在尝试,胆子比卖家肥多了,赶紧琢磨怎么提升服务,满足需求吧! 2、国内消费者对国外产品的需求非常旺盛,比如母婴、电子类,因为这些东西对质量和安全性的要求非常高。但是很多人不知道怎么买,所以会选择淘宝、代购这些需要加服务费的渠道。大卫点评:网络调查显示,海外购物前三大原因占比,价格(当然是品牌产品的国内外价差)39%、品质(尤其以食品安全,更重视的是儿童安全,派生出母婴类目需求)33%、稀缺(国人荷包鼓了,真正的消费升级需求)30%。 3、海淘用户在一二线城市比较集中,很多三四线城市的用户甚至不知道清关是什么东西,海淘人群非常少,而且高端人群才懂得转运。所以,这个行业还有很大发展空间,可以向三四线城市扩展。大卫点评:谢总想得远,刚启航就已经念念不忘三四线城市。不过,好的商业模式就是不断的用产品和服务来“填补”“价值洼地”。新创业的未尝不可直奔最洼处。 4、通过转运公司走货的传统海淘不能提供售后服务,东西坏了,消费者只能默默忍受,买电子产品甚至连电压不对都不会告诉你。所以,新型的海淘模式应该从这些方面去解决用户需求,这也是未来创业者该去思考的东西。大卫点评:满足需求,解决问题,永远是商业本源。“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古有明训,不然,等政策进一步落地,市场成熟,可就没有拿钱的机会了。 5、海淘行业有三个问题:一是圈子太小,二是政策不够明朗,三是信任感的缺失。大卫点评:一是谢总要多出来逛逛;二是基本56号文已经给了一个身份了;三这个问题,创业者应该两眼放光,啊?行业还没成熟,机会;连电商的魂魄“信任”都还没解决,大大的机会。 6、现在很多国内电商也都在做海淘了,但为什么还是没有很好的信任感呢?是因为国内电商没有把它放在一个很重要的位置。所以,做海淘必须解决用户信任感的问题,从信任感的角度让它变得更有意义。大卫点评:进口两要素,一是货源来路稳定(好货的授权有都难拿);二是合规能力。来路正,过程清爽,其他加上服务,信任就累积了。 7、海淘可能会涉及到政策封口的问题,但是不用担心,政策永远是创业者推动的,如果创业者不去推动这个事情,政策永远不会改变。大卫点评:这句话,点个赞。然后,我想,世界上有那么多的海淘平台,类海淘平台在活跃着,中国不至于全封口,但是监管落实是迟早的事情。 8、创业者的机会就是让海外的东西进入中国后更符合消费者习惯,用户、营销、平台搭建、供应链等等,中间任何环节都需要有创业者来平衡和推进。大卫点评:正点,回顾以上点评。 9、怎么抓供应链呢?原来的供应链都是亚马逊等电商公司,这些电商公司不会给你开放大规模的采购。你需要规模化,就必须变成上千上万的概念,所以供应链不能是电商公司,它有可能会反过来咬你一口。大卫点评:两个突破口,一,做实C2C,海淘平台定准服务不延伸;二,突破服务,上头吸引品牌商直接入驻,成真正电商平台。二者皆有市场,前易后难。老这样抢别人电商公司资源,咬你也正常,君不见,亚马逊已经在自贸区尝试直邮。 10、创业永远不要等政策,因为等政策的话可能就错失了很大的机会。大卫点评:此话没错,创业是需要拓荒找路的精神,包括面对模糊的政策。但是,政策不管如何落地,必将围绕着实务,既推动,又监管。作为创业卖家,做该做的服务体验提升;该交的税交,实在不行,剥离给专业依赖游走政策生存的其他第三方。人间正道是沧桑!哥做的是电商,不是海淘!附录:解读海关总署56号文,全文参见海关总署官网。 联网平台 公告(一)(四)(六)条,明确指出了配合监管的管理平台。“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是指由电子口岸搭建,实现企业、海关以及相关管理部门之间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的平台;“电子商务通关管理平台”是指由中国海关搭建,实现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交易、仓储、物流和通关环节电子监管执法的平台。 通俗的讲,要把跨境交易的关键环节和数据提交给海关获取和管理,主要规范跨境电商企业,在运营环节上会更加规范高效。在此之前,除了自贸区试点,跨境电商都没有法律依据,属于灰色地带。现在从试点走向推广,跨境电商企业将有法可依,在海关监管之下,办理备案相关手续并依法缴费,就可正规运营。这是明确跨境电商的合法地位,在政策上给予支持。而不正规的代购商户,比如淘宝代购、朋友圈代购,都会收到处罚,生存空间变得更加狭窄。 监管转运公司 第(三)条规定,“存放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海关监管场所的经营人,应向海关办理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备案手续,并接受海关监管。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开展电子商务业务。” 在个人海淘扮演重要角色的转运公司,在公告中也被提及。以后不仅电商企业,含有仓储和中转货柜业务的转运公司,也要向海关备案并接受监管。尤其是对那些经营不善的小型转运公司来说,提出了更高要求,促进转运公司更加规范和合法化运作,消费者寄收物品也会变得更有保障。 新增个人《物品清单》 第(二)条规定,对企业的《货物清单》(点此下载),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办理货物报关手续;对个人的《物品清单》(点此下载),采取“清单核放”方式办理进出境物品报关手续。并明确《货物清单》、《物品清单》与《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特殊情况外,3份表单应采取通关无纸化作业方式进行申报。 在此之前,企业和个人只需要提交《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现在新增2份《货物清单》和《物品清单》,这里着重说说个人的《物品清单》。从文档内容可以看到,需要提交的信息更加详细,包括订单、物流、产品规格和价值等,提高了个人海淘物品记录标准,有据可查,一旦出现问题,也都会找到相应的责任方,同时降低了违禁物品入境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来看,不通过《物品清单》办理出入关的行为,是涉嫌违规或走私。 办理个人征免税 第(十一)头规定,“个人在以《物品清单》方式办理申报手续时,应按照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有关规定办理征免税手续,属于进出境管制的物品,需提交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依法纳税是每个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政策方面,依然是根据“出境个人邮递物品有关规定”,比如达到一定数量、价值、特定品类的物品都需缴税,在部分政策下,存在免税空间。而对于一些管制物品,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批准之后才能放行。 总结 总体来看,公告肯定了跨境电商业务和个人海淘行为的地位,并给出了法律法规约束和支持,促进整个海淘行业变得更加合理规范。(来源:椰青跨境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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