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盘龙电子商务创业园发“招募书”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10-21  浏览:35  海淘人物

从盘龙电子商务创业园管理委员会获悉,该园10月25起开始招募电商创业企业和创客空间,报名截止12月15日。  据介绍,报名的电商创业项目和电商企业必须依托电商网络平台进行销售;无不良违规经营记录,并承诺入驻电商创业园后不得有违法违规交易经营行为;作为项目运营主体的企业必须在盘龙区进行注册和税务登记。原公司已注册的,必须将注册地址、税务关系变更到园区。  入驻盘龙区电商创业园的电商创业企业可获得50平方米及以上面积的办公场地,园区按每月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预缴租金,按照入驻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核定年终考核基数,入驻创业园完成考核的,创业园100%退还预缴的场地租金,未完成考核的,预缴的场地租金将不予退还。电商创业入驻企业销售指标需逐年递增,递增比例由园区确定,连续两年无法完成目标任务,自动退出园区。  招募创客空间运营机构应为旅游与电子商务、文化创意与电子商务、信息技术与电子商务、其他“互联网+”和“+互联网”类项目等孵化方向创客空间。盘龙电子商务创业园相关负责人介绍:“云南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已成功运营1家以上创客空间,具备创客空间运营服务经验,能够整合提供创业团队所需的各类要素、资源和专业服务等基本条件的创客空间运营机构可报名”。  创客空间运营机构入驻创业园可获100-200平方米不等的场地空间,按每月每平方米20元预缴租金,并缴纳保证金5万元;已注册企业必须将公司注册地址、税务关系转入园区;每个团队从业人数不少于3人,每个团队在考核阶段至少完成收入10万元。业务收入以企业纳税申报表进行认定,业务收入以孵化团队完成总和计算。同样,园区将对创客空间运营机构的场地租金奖补。  报名的电商创业企业和创客空间经报名、评审、签订协议、办理入住等便可入驻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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