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跨境贸易(B2B)在线交易之道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10-17  浏览:53  海淘人物

一,跨境在线贸易中国领衔全球  自2014年11月阿里巴巴国际推出采购信用保障服务“以下简称:信保”后,截止2015年4月,海外买家通过alibaba.com平台在线下单突破万单(出口),且逐渐成常态,日在线下单达数百笔;2015年5月阿里巴巴旗下1688. Com全球货源正式上线(进口),且全部按一般贸易方式在线申报,在线结汇,完成交易!标志着跨境在线贸易(B2B)电子商务交易平台(B2B2.0)在中国诞生!  相对于小额在线消费,大额跨境贸易为何要在线交易?  解决跨境贸易在线交易的三要素  1,信用认证:在线贸易比在线消费更看重信用,批量采购到底是先付款还是先拿货?付了款能否拿到货?永远是买家的纠结!阿里信保(TA)则打开了这个结,如今B2B平台来为卖家信用背书,不仅让你的信用透明化,而且为你的信用积累“埋单”,也即由B2B平台,为买家商做采购合约担保,你敢用TA,我敢赔你!信保(TA)是什么?(见附件2 :阿里信保全揭秘)  2,平台交付:所谓交付是指把货送出去,把款收回来的流通服务,也即物流和金融服务(通关可看做是物流的一部分)没有交付就不成商务,交付成本与交付规模成反比,交付集约化成本更低,对大多数中小商户而言,自行交付不如外包给“平台交付”效果更好。什么叫“平台交付”?阿里一达通就是典型的“交付平台”(见附件1:图文简介——外综服务平台)  3,商机获取:互联网首先解决的是信息不对称问题,这个难题基本解决,寻找交易对象不再是很困难的事情,而诚信卖家的信保额度则是吸引订单的全新利器。  那么有哪个国家、哪家(B2B)平台已经满足以上三要素?又有谁真正实现跨境贸易(B2B)的在线交易?  电商应用(含跨境)不是也不能改变商业之本质和规律,而是优化及改变商业服务效率和利益分配格局  什么是商业本质和规律?  比如,一个产能为十万双鞋的工厂,订单越饱满成本越低,这是本质,电商无法改变这个规律,但是电商能把原来全部订单由5个大买家包揽,改变为由50个中买家、500个小买家、甚至5000个零售铺来采购!渠道越扁平,商品售价也越高,品牌价值也越高,“小即是美”将不再仅是概念,而变成实实在在的收益!  再比如,海运比空运便宜,订100个货柜比订1个货柜便宜,这是商业本质,电商也改变不了这个规律,但电商可以把分散的空运转换成海运,可以把100个只发一个货柜的小商户集中起来,享受大商户的待遇;同理,也可以让更多金融服务订单,由原来的银行、保险公司之间的比拼,变为平台间的博弈!  注:全球货物贸易99%以上是贸易项下申报(含一般贸易+加工贸易+转口贸易申报)物流是海运+陆运;结算是银行电汇;目前,全球贸易70%以上是“大买家”采购,外贸电商应用,能把这个比例缩小为50%以下,就是奇迹了(大约有20万亿美元的交易额);也别说FTA、自贸区、欧盟不是这样哟?你去香港(老牌自由贸易港),可以买得到全球各类消费品,其中90%也是海运到港,银行结算!(千万别幻想让快递替代海运、贝宝取代银行,能让更多的发货人是原厂品牌商,而非传统贸易商,承载者是外综服务平台,而非传统货代、经纪行就足矣)  二,在线贸易专指B2B(平台)  区别:贸易与消费  不去度娘标准学术解答,通俗讲:有买有卖才是贸易,有买无卖就是消费!由此可见只有B2B是在做贸易,B2C则属于消费。  定义:在线(贸易)交易  通过电商平台在线下单+在线结算在线交易  这一点B2B与B2C定义相同,不同的只是B2B洽谈未必在线完成,所谓洽谈,就是买卖商家谈生意,确定价格、采购量、交货期和品质、售后等交易合约,这是商家的核心业务,是商业机密,具有排他性,由此可见,生意无所谓在哪洽谈,也不存在线上线下;而TO C只是个人消费,几乎没有洽谈的过程,看起来更像在线敲定而已,也即B2C/C2C指“在线消费”而非“在线贸易”(只有当买家采购后还能合法再销售的状态才叫“贸易”)  在线贸易就是专指通过平台(B2B)在线交易 跨境在线贸易就是指国际贸易B2B在线交易平台。  如果说在线消费TO C俗称“网购”是原发于海外的“舶来品”,那么在跨境线贸易则是中国原发性创新。  你一定会说,老肖言过了吧?海外有亚马逊、eBay、国内也有敦煌网、速卖通等早就玩跨境交易了啊!没错,只不过这些跨境交易仅限于“在线消费”。因为全球所有国家,对于行邮方式或小额免税形式的跨境交易都限定于个人消费(自用)严禁再行买卖,否则就违背贸易公平性原则,严重的可归为“蚂蚁搬家”式属于走私。  判断某个企业是否为国际货物贸易或是否为跨境贸易平台?其实很简单,那就是看其有没有按“一般贸易”方式申报通关,是否申请出口退(征)税及有没有缴纳进口综合税(增值税+关税+消费税,有些国家叫GST)?  所谓跨境货物贸易,就是指B2B商家(或经平台)之间的商品交易,且必须满足各国税收和监管要求。  跨境电商B2C仅是一个跨境消费的通道,不属于跨境贸易。  (跨境电商B2C近年发展很快,但限于消费属性和交付成本,其总量占比依然极低,也不可能替代主流贸易方式,更侧重于卖家向消费者传播品牌和提升消费者体验,而跨境贸易也必会与跨境消费相结合,促进在线零售本地化)  三,在线贸易(B2B)市场有多大?  众所周知,电商应用由信息(商机撮合)起步,以“网购”(在线消费)而崛起,到目前为止,也大多把电商归为“网购”的代名词,但“网购”绝非电商全部,最大的电商应用蓝海在B2B!这不是概念或理论的诠释,而是真真切切的现实,不管你做还是不做?市场就在那里!(2012年统计,中国商业零售业总额大约为2万亿美元,其中“网购”约占10%;而同期,仅外贸出口总额就达2万亿,还不计进口和内贸,市场有多大?)  再说,哪一样消费品(衣、食、住、行)不是由材料、元件、辅料构成?哪一样制成品不需要磨具、设备、耗材制作?即便是天然的果蔬、大米,也需要苗圃、化肥、农具栽培吧?  例如:手机“网购”很火,不管是三星还是小米或XX,因为直面消费者,眼球效应无疑很牛,用户体验也非常到位,但不可否认的是:手机由三大件(主板、面板、显示屏)组成吧?三大件又是由元件、辅料、设备制成吧?所有这一切要不要交易?其交易的效果怎样、成本几何?直接影响成品手机吧?也即这些不直面对消费者的交易或服务(传统经济叫:生产性服务业或商贸流通业)也即B2B是诞生消费品C的基石。只是从前不愿成把B2B列入电商范畴的最大理由是:它们都没在线交易啊?  诚然,B2B在线交易才刚起步,显性数据暂时比在线消费小很多,但当信保(TA)的出现,越来越多的商户在线下单,在线结算时,你还能说B2B2.0不算电商吗?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互联网+外贸、互联网+流通、互联网+制造等等都属于B2B范畴)。  B2B才是电商应用的主战场,市场之大,难以估量!  四,在线交易(B2B2.0平台)靠什么盈利?  在以欧美起家的电商零售业态中,经过几十年发展,美国人近期总结了出四类电商盈利模式,分别是:控商型80%广告型15%、服务型2%(应该指辅助性服务,如翻译、培训等)和会费型3%。  所谓控商型是指平台收入与交易额成正比,通常仅指控制商品型如亚马逊、京东和收取佣金类型如天猫等这二种方式,还有其它控商模式吗?  显而易见,在线贸易(B2B2.0)平台是典型的控商型模式,只不过她不是控制商品,而是控制商流!所谓“商流”,可理解为控制商品交付流程的平台,因为交付服务流程是商品交易的必备性环节,控商流的平台,不仅其收入与交易额成正比,且收益率也与交易规模成正比!  以外综服务平台为例,由于它是做商品交付服务的平台,虽然她不控商品(不是买卖商品),但控制着所有商品交付的结算(结汇、保险、退(征)税);物流(海、陆、空运输);通关(海关、商检、)等必备性流程,还可延伸到融资、法务、认证等扩展性服务,就好像是批发各类外贸交付服务的“超市”。  要知道,交付链条越长,赢利来源越多;环节越复杂,进入门槛越高,数据也更据价值!  其实,很多靠控制商品起家的平台或商业机构,最终也走向控商流为重要收益来源之一,比如,有人说:沃尔玛就很是一个物流公司,金融公司;亚马逊虽然是买卖图书起家,可如今报表显示,其盈利点也越来越依赖背后的流通,赚商品差价的比例呈下降趋势。而在线贸易(B2B2.0)平台,天生就是控商型,其收益从来就与商品差价无关。  或可以说:  互联网零售时代,因美国发起;互联网贸易时代由中国领衔!  五,信用是商务之本,数据是财富之源  不论你做什么生意,也不管是在线上抑或线下,信用都是商务成功之本;自古以来,凡大成者必大德之人,从前,信用的累积靠时间沉淀和口碑传播;在互联网时代,信用的积累依然需历史沉淀,不同的只是,由历史数据取代了传奇故事;由口口相传变为平台展示!如果你是诚信商家,珍惜并用好你的数据吧,数据就是你赢得买家信任的——财富之源!  我们可以想象,阿里巴巴国际率先推出的国际贸易信保服务(Trade Assurance),不仅是在线贸易的催化剂,让更多商家不用见面也能交易,而且也将是传统渠道获取订单的必备神器!在【2015春季《广交会》】上,就有参展企业在其展位上标注“阿里巴巴信保(TA)额度”,告诉参展买家:看我的产品可以“眼见为实”,估我的信誉更有“平台数据”!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有更多的平台推出类似信保(TA)服务!信保(TA)服务,或也将秉承透明、开放、共享互联网精神,不仅向各类营销平台开放,也愿与传统展会渠道对接;不仅对双边贸易开放(对华贸易),也会向多边贸易(全球贸易)延生。(来源:托比网 文/肖锋 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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