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宝关于与宁波港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全文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09-24 浏览:32 海淘人物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宁波港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作协议签署概况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港”)经友好协商,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本协议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情况介绍 宁波港成立于2008年3月31日,系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港股票于2010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601018)。法定代表人为宋越舜。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301号。经营范围包括:码头开发经营、管理;港口货物的装卸、堆存、仓储、包装、灌装;集装箱拆拼箱、清洗、修理、制造、租赁;在港区内从事货物驳运,国际货运代理;铁路货物运输代理,铁路工程承建,铁路设备维修;港口拖轮经营;自有场地、船舶、设备、设施及自有房屋租赁;港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环境监测;口岸物流信息服务;港口起重、运输、装卸机械的制造、安装、维修;水电、管道的安装、维修;船舶港口服务业务经营;蒸汽供应;危险化学品储存(限分支机构持证经营,限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批准品种);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限分支机构持证经营);生活饮用水制水、供水(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非生活饮用水供应;港区供水、供电;港口旅客运输服务经营;国内陆路货运代理、小件行李寄存;货物车船联托运、装卸搬运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劳务服务;物业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招标及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技术咨询;工程预算审计;港务工程技术的开发、研究、咨询服务。 宁波港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基于双方优势资源,共同建设和运营“宁波港液体化工交易市场”; 2、公司以网盛大宗交易平台为依托,将“宁波港液体化工交易市场”开发建设成为,集液体化工品线上交易、线上支付结算和互联网金融相结合的先进交易平台; 3、宁波港以满足现有客户线上交易需求为基础,逐步将“宁波港液体化工交易市场”发展运营成为,全国贸易商参与、国内最具影响力的液体化工交易市场; 4、双方共同以“宁波港液体化工交易市场”为依托,为交易客户提供大数据、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物流仓储等更为全面的交易服务。 四、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签署本合作协议,有利于推进本公司与宁波港的深化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更好地满足公司B2B在线交易业务拓展的需要,符合本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拓展公司的发展空间,有利于提升本公司在B2B电子商务领域的整体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后续合作事项另由双方签订书面合同予以确认,双方将尽快就开展合作的技术性内容和法律性条款进行磋商,在达成合意后另行签署具体合作协议。 2、本次协议的签订对公司短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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