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电子商务领域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方案》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09-24 浏览:47 海淘人物
大连市电子商务领域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工作部署,根据《2015年辽宁省电子商务领域专利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我市电子商务领域专利行政保护,构建良好的电子商务环境,促进专利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我局决定在2015年下半年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一、主要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打击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和假冒专利行为的统一沟通机制,探索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长效机制,有效遏制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和假冒行为,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电子商务环境。 二、任务分工 (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调处权利人与本地网店经营者的专利侵权纠纷;查处本地网店经营者或者本地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发生的假冒专利行为。 (二)市维权援助中心12330举报投诉热线负责与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协调有关专利维权事项,并负责接收相关举报投诉,依请求提供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意见,将举报投诉材料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相关部门。 (三)建立案件移交和信息共享机制。各相关部门和区市县知识产权局针对侵权投诉案件要及时沟通协调,信息共享,确保案件及时移交。 三、工作方式 (一)针对发现的侵权行为,要快速反应,主动出击 根据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提供的材料,要积极高效地做好相关专利侵权判定咨询工作,及时出具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意见书。对已查证的销售专利侵权商品行为,或侵权判决定咨询意见认定侵权成立的,应当要求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及时删除或屏蔽相关网页,必要时关闭网店。 (二)根据调解书或处理决定,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 依据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及程序规定,对电子商务领域符合条件的举报投诉和调处请求,应快速立案调处。采取网上监管与网下监管相结合,强化对侵权线索的反向追踪,深挖生产源头。对于侵权网店提供的侵权产品来源线索,应当提供给投诉人,并指导其就网下侵权行为向有管辖权的地方知识产权局提出调处请求。 (三)对电子商务领域假冒专利行为的查处 要加强电子商务领域假冒专利行为的监管并加大查处力度,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网店销售的商品构成假冒专利违法行为的,确认违法事实后应在法定期限内尽快作出责令整改通知书或处罚决定书,并及时通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删除或屏蔽假冒专利商品链接。对涉嫌触犯刑法的行为,要按照相关法律和程序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工作要求 切实落实责任,积极主动联系辖区内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配合本市专项行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加快建立健全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监管工作机制。明确主要责任人,协调人员,并指派专人负责相应联系与信息报送工作,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维权简便、快捷的优势,对移送的案件要及时立案、快速结案。加强信息沟通与共享,充分调动相关部门及宣传、媒体、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等技术力量与专业优势,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实现快速维权。强化宣传教育,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本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各项措施;通过公布典型案例的方式,及时宣传打击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假冒行为取得的成效,提升公众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大连市知识产权局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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