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全面构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09-22  浏览:50  海淘人物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推进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为我省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形成重要支撑。  《方案》明确,到2018年,我省将初步建成覆盖全省国土空间,全面涵盖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和生态环境状况各要素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构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网络和质量管理体系,实现各级各类监测数据互联共享,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监测监管有效协同联动。到2020年,基本建成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生态环境监测立体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得到充分运用,生态环境预报预警能力显著加强,各级各部门监测事权明晰,监测市场体系健全,各项保障机制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职责、功能和作用相适应,全面建成各环境要素统筹、信息共享、统一发布、上下协同的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根据《方案》,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包括:优化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涵盖全省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环境要素,统一规划、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状况监测网络,以卫星、无人机遥感监测和地面生态监测等为主要技术手段,建设完善自然保护区、森林生态区、石漠化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等重点保护区域的生态环境状况监测网络。建设覆盖全部州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土流失防治区的水土流失监测网络;健全完善污染源监测网络,国家、省级重点监控排污单位必须建设稳定运行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州市和县级重点监控排污单位要积极建设稳定运行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要建设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密切关注特征污染物的变化情况。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将实现全省联网。  同时,《方案》提出,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互联共享和统一发布机制,优化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采集、传输及共享等机制,建设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传输网络和大数据平台,实现各级各类环境监测数据的有效集成、互联共享。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资源开发与应用,开展大数据关联分析,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管理和执法提供数据支撑。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加强环境管理与风险防范,构建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联动机制,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制度与保障体系,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监测在经济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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