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汽车平行进口 开若干跨境直购店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04-14  浏览:161  海淘动态

广东发布促进外贸转型升级措施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称《若干措施》),提出依托广东自贸试验区探索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设境外广货展示展销中心
《若干措施》中提出,要加快构建海外自主营销体系。出台广东省加快境外营销网络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扶持政策,对企业自建海外营销渠道或并购销售网络等予以支持。同时,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在“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的枢纽港口城市和区域中心建设境外广货展示展销中心、广东商贸城和物流园区。支持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建设产业园,为推动广东省产品出口搭建平台。
《若干措施》中还明确了要充分发挥自贸区进口促进功能。依托广东自贸区,探索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发展进口汽车保税展示交易。此外,推动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内建立若干进口消费品集散中心(跨境直购店),支持企业合理增加一般消费品进口,并享受省进口商品交易中心有关专项资金资助。
推广跨境电子商务出口
《若干措施》提出,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业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和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业务试点。重点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产销对接及采购平台、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服务平台和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物流、供应链管理等支撑服务平台,以及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力争2015年内在省内具备条件的地市建立1-3个具有一定规模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功能区,促进相关企业集聚发展。
抓紧制定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通关、检验检疫、外汇、税收等政策措施。从2015年5月15日起,除经查验发现问题的,海关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实行“全年无休日、货到海关监管场所24小时内办结海关手续”的作业时间和通关时限要求。
简化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归类,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及相关物流企业诚信分类管理制度,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第三方认证采信,探索跨境电子商务保税备货进口检验检疫便利通关模式。
实行区域通关“一体化”
根据国家部署,自2015年5月1日起,将广东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范围扩大至泛珠三角区域内的福州、厦门、广州、深圳、拱北、汕头、黄埔、江门、湛江、南宁、海口等11个海关,推动区域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之间互连互通,研究启动税收征管中心、风险防控中心和“一次申报、分步处置”试点。
《若干措施》中提出,推进通关作业无纸化,优化完善“智检通”、“智慧口岸”通关模式,实行差别化通关管理。根据海关总署部署及时调整进出口货物查验率。
汽车平行进口
汽车平行进口是区别于品牌授权销售模式的一种进口汽车经销方式,也就是未经品牌厂商授权,贸易商直接从原产地或海外市场购买汽车并进口到中国市场销售。在自贸试验区开展平行进口汽车试点,是对现行《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中授权经营模式的突破,有利于打破行业垄断。此类汽车一般市场售价较低,消费者也将有机会,以更便宜的价格,购买进口汽车尤其是进口豪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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