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卡病毒肆虐,来自57个国家及地区的进口集装箱货物需处理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06-21  浏览:165  海淘攻略

有知情人士向雨果网爆料,现接国检通知:即日起,来自寨卡病毒病疫区的集装箱和货物,入境时应提供有效的灭蚊证书(由官方签发)或者灭蚊处理证明(由官方认可的机构签发),否则将进行查验和检疫处理(查验处理产生的费用将实报实销)。
目前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止8月22日,有寨卡病毒本地病例传播的国家或地区名录中共有57个国家或地区涉及到:包括非洲2个、美洲区45个、西太区8个、东南亚区2个。较月初8月3日公布的数据多了2个地区或国家。
自3月2日起疫区进境货物有要求
今年3月2日,质检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海关总署、国家旅游局、中国民用航空局曾联合发布了《关于防控寨卡病毒病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2016年第20号,以下简称《公告》),要求对来自有寨卡病毒病本地感染病例的国家和地区(以下简称寨卡病毒病流行区)的入境集装箱,应当经过有效的灭蚊处理,对没有灭蚊处理证明的,应当立即监督实施灭蚊处理。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
公告中列明:对公告发布前已离港的来自寨卡病毒病疫情流行区的入境集装箱,无法提交有效灭蚊证明的,在入境口岸接受免费灭蚊处理,由检验检疫机构承担相关费用。公告发布后离港的来自寨卡病毒病疫情流行区的入境集装箱,请尽量在离港前实施灭蚊处理,并取得有效灭蚊证明。如入境时无法提交有效灭蚊证明的,必须在入境口岸实施灭蚊处理后方可入境。
相较本次雨果网获得的信息,国检已经取消《公告》发布前未获得有效灭蚊证明的入境集装箱货物可接受免费灭蚊处理的措施。
什么是寨卡病毒?
寨卡(Zika)病毒病是由寨卡病毒引起的一种自限性急性传染病,主要通过埃及伊蚊叮咬传播。临床特征主要为发热、皮疹、关节痛或结膜炎。这些症状在受到蚊子叮咬后3天至12天出现;80%的病人可能不会出现症状,但受到感染的人员中通常出现的轻微疾病症状可能会持续2天至7天,极少引起死亡。其临床表现往往与同为蚊媒传播疾病的登革热类似。 世界卫生组织(WHO)认为,新生儿小头畸形、格林-巴利综合征可能与寨卡病毒感染有关。寨卡病毒能够通过伊蚊传播,到发生寨卡病毒流行地区旅行,要注意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减少蚊虫叮咬。
以下为截止8月22日,发生寨卡病毒病本地感染病例的国家和地区名录:
非洲区(2个国家或地区):佛得角、几内亚比绍
美洲区(45个国家或地区):安圭拉、安提瓜和巴布达、阿根廷、阿鲁巴、巴哈马、巴巴多斯、伯利兹、玻利维亚、荷属博内尔岛、巴西、开曼群岛、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古巴、库拉索岛、多米尼克、多米尼加共和国、厄瓜多尔、萨尔瓦多、法属圭亚那、格林纳达、瓜德罗普岛、危地马拉、圭亚那、海地、洪都拉斯、牙买加、马提尼克岛、墨西哥、尼加拉瓜、巴拿马、巴拉圭、秘鲁、波多黎各、圣巴泰勒米岛、圣露西亚、圣马丁岛、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荷属圣马丁、苏里南、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英属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美国、美属维尔京群岛、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西太区(8个国家或地区):美属萨摩亚、斐济、马绍尔群岛、密克罗尼西亚联邦、萨摩亚、汤加、菲律宾、越南
东南亚区(2个国家或地区):印尼、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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