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再迎政策利好:超5000家企业获益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11-12  浏览:89  海淘动态

跨境电商出口征税退税的流程将迎变革。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涉及跨境电商通关、检疫检验、税收、支付和金融五大方面。《意见》中提到,将继续推进出口跨境电商增值税、消费税退税或免税政策。在出口跨境电商人士看来,新政出台意味着未来出口税收改革迎来新契机,出口退税或将实现“不征不退”,在简化流程的同时降低企业税负。再迎新政《意见》已经是今年5月以来出台的第四道政令。与此前几道政令不同的是,《意见》更加针对跨境电商。《意见》中提到,为促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意见》从优化配套的海关监管措施、完善检验检疫监管政策措施、明确规范进出口税收政策、完善电子商务支付结算管理及提供积极财政金融支持等5个方面给予跨境电商支持措施。其中,在完善检验检疫监管政策措施方面,《意见》提出对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实施集中申报、查验和放行。在完善电子商务支付结算管理方面,《意见》提到要稳妥推进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鼓励境内银行、支付机构依法合规开展跨境电子支付业务,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北京商报记者统计发现,从5月15日商务部发布《“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至今,跨境电商行业已迎来包括国务院、商务部及海关总署在内四次政策利好消息。这意味着在未来一两年内,国内超5000家跨境电商平台将从中获得利好。税改在即有跨境电商业内人士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国务院此次出台《意见》所针对的5个方面均为出口跨境电商发展的痛点,但出口征税退税方面存在的问题则更为突出。在明确规范进出口税收政策方面,《意见》提到将继续落实现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按照有利于拉动国内消费、公平竞争、促进发展和加强进口税收管理的原则,制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张周平认为,我国出口跨境电商一直存在退税难问题。由于跨境电商采用市场采购模式,无法获得增值税发票,商品出口后无法获得退税,同时,企业还有可能再次被征收国内流通税。小笨鸟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总裁刘寅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伴随着跨境电商的发展,传统集货模式逐渐被零散小包模式所取代,但当下的税收政策并不能适应变化需要。另一位跨境电商行业人士直言,做出口跨境电商瓶颈在于税制,“如果税制不变,出口跨境电商不主动缴税、灰色通关等问题很难解决”。1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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