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穗向自贸区南沙片区下放58项市级权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08-20  浏览:70  海淘动态

自贸区南沙片区装上了发展“加速器”!广东自贸试验区设立即将满周年之际,11月16日,广州市政府决定向自贸区南沙片区下放58项市级管理权限,主要集中在经济管理和开发建设领域。以后,针对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工商注册登记等焦点事项,南沙片区可直接审批。工商注册登记全线下放自今年4月挂牌以来,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片区的招商引资与开发建设如火如荼。此次市权下放,呼应了这一发展态势。盘点此次下放的58项市级权限,外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工商注册两条可谓干货十足。此前需报省、国家审批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权限下放后,改由南沙片区审批;广州市工商局将公司(企业法人)的注册登记权下放,申请人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到市局或者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局办理,而市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其受理、初审权也下放到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局,这将为企业的注册登记提供更便捷的通道。此外,市发改委还将商品房屋建设项目备案和政府定价、指导价管理的价格和收费审批下放到南沙。“南沙片区是广州全面深化改革、抢占对外开放制高点的关键,通过这里的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增创发展新优势,从而带动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广州市法制办副主任刘庆国表示,为加快南沙片区的发展,推动和实施自贸区阶段性的制度创新和重大变革,有必要将一些主要的市级管理权限下放到南沙片区。市国规委成“放权大户”58项市权下放清单中,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简称“市国规委”)一共下放了15个权限,占此次下放权限将近1/4,是不折不扣的“放权大户”。刘庆国解释,自贸区南沙片区正式设立后,各类建设和开发的力度非常大,在工作推进中迫切需要一定的规划国土权限作保障。上述权限下放后,省管权限建设用地更改用途审核;标志性的国家、省、市重点公共建筑工程;全市范围内的重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核发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由南沙片区直接审批,这意味着基础设施、产业项目的建设将得到提速。58项市权中,除市国规委下放的15项外,市政府直接下放3项,市住房和城乡建委下放7项,市发改委下放4项。据其介绍,市政府将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及自贸区南沙片区经济发展的需要,适时对下放权限进行动态调整。市权下放体现“应放尽放”刘庆国介绍,广州市法制办于今年4月份启动市级管理权限下放的筹备工作,经多方协调,最终形成首批58项市级管理权限下放清单,涉及市政府及市发改委、市公安、市国土规划、市环保等14个部门。他表示,此次下放充分考虑南沙片区的发展现状和事权承接能力,体现“应放尽放”原则,兼顾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合理分配市、区事权配置。考虑到自贸区南沙片区面积较小,且区块相对分散,权限下放较集中在经济管理领域。据悉,此次市权下放经历了严密的报送、讨论、审批程序,专门召开了多次意见协调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刘庆国表示,“所下放的条款都是目前南沙各级迫切需要的权限。同时,正式下放清单中,也适当删除了某些并不急需的条款,例如采矿权等。”下一步,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将与南沙片区管委会共同做好相关事权的具体承接、指导和监督实施。广州市政府下放南沙片区重点权限(部分)市发改委●需报省、国家审批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改商品房屋建设项目备案●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价格和收费审批市工商局●公司(企业法人)注册登记【投资总额在5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公司(企业法人)注册登记除外】;下放权限后,公司(企业法人)注册登记,申请人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到市局或者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局办理●市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将受理、初审权下放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市国规委●标志性的国家、省、市重点公共建筑工程、全市范围内的重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选址意见书核发、规划许可证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省管权限建设用地更改用途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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