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宝宝“海淘”需当心- 16大类物品禁止入境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09-07 浏览:171 海淘动态
“六一”临近,国外电商中母婴用品纷纷打出各种优惠招牌,吸引年轻的爸妈为心爱的宝宝购买礼物,催热了又一个“海淘”旺季。不过,许多宝爸宝妈在享受“海淘”便利的同时,通常只担心是否需缴纳关税,却忽略了“海淘”商品种类也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数据显示,仅2015年1月至4月,该局邮检办事处就从入境快件中截获肉泥332批次重约170余千克,截获酸奶和液体奶39批次重约200余千克。由于这些肉制品和奶制品都不符合我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中的相关规定,均被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做了销毁或退运处理。
根据我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规定,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包括生奶、鲜奶、酸奶,动物源性的奶油、黄油、奶酪等奶类产品,(生或熟)肉类及其制品等是不允许邮寄入境的。许多家长就是因为“海淘”前没有了解检验检疫的法律法规,为宝宝购买的酸奶、肉泥等辅食被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截留销毁,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还耽误了宝宝的进食计划。
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在此提醒“宝爸”、“宝妈”们,我国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的物品共有16大类,在为宝宝选购国外商品邮寄回国时,请先了解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数据显示,仅2015年1月至4月,该局邮检办事处就从入境快件中截获肉泥332批次重约170余千克,截获酸奶和液体奶39批次重约200余千克。由于这些肉制品和奶制品都不符合我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中的相关规定,均被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做了销毁或退运处理。
根据我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规定,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包括生奶、鲜奶、酸奶,动物源性的奶油、黄油、奶酪等奶类产品,(生或熟)肉类及其制品等是不允许邮寄入境的。许多家长就是因为“海淘”前没有了解检验检疫的法律法规,为宝宝购买的酸奶、肉泥等辅食被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截留销毁,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还耽误了宝宝的进食计划。
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在此提醒“宝爸”、“宝妈”们,我国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的物品共有16大类,在为宝宝选购国外商品邮寄回国时,请先了解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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