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未雨绸缪 共享单车迟早将面对“过剩之问”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1-01-10 浏览:80 海淘动态
共享单车迎来一周年。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拥入共享单车行业,业界开始担心一个问题:共享单车的容量是否已经饱和甚至过剩?在部分城市、部分区域确实存在投放过剩的情况,但各个城市的情况不尽相同。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蔡团结23日说,共享单车可能出现的数量过剩问题很现实,但交通部不会做出总量控制的要求,鼓励各城市根据各种现实条件,按照属地管理的方式,自行制定管理办法。不搞总量控制,交通部的此番表态,无疑打消了很多企业心头的大顾虑。共享单车作为新生事物和新兴模式,必然需要管理体制和思维方式的革新。监管部门多看一看、等一等,不为共享单车行业设置过多的条条框框,有助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走出一管就死的传统怪圈。这是共享单车行业之幸。但必须看到,总量控制是共享单车迟早将面对的问题。这是由共享单车行业的特殊性决定的。目前看来,共享单车的过剩问题还只是局部,而非总量的过剩。比如在中心城区投放量过大,在远郊区投放不足,这需要运营企业加强协调、合理调配。再就是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潮汐现象:早晚高峰时,地铁站、公交站附近堆积成山,甚至影响乘客出行,这需要企业做好线下维护,加大人工搬运力度等。抛开这些技术性问题,一个城市到底配置多少共享单车才合理?这当然是一个涉及城市管理的大问题,把它完全交给市场无形的手,可能并不合适。有观点认为,共享单车在法律上的地位和居民的普通自行车是一样的,共享单车企业把车租赁给消费者,与一家自行车商店把自行车卖给消费者没有区别,因此不需要相关部门介入审批、监管。这个说法似是而非。共享单车虽打着共享之名,但本质上是企业经营行为日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就将其界定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共享单车共享的仅仅是使用权,其所有权仍属单车的运营商。就商业本质来说,共享单车与商店卖自行车还不一样:卖自行车还要自己租店面,不涉及乱停乱放、占道经营;而共享单车从投放市场的那一刻起就一直停放在街面上,说占道经营亦不为过。共享单车,解决了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深受市民的欢迎,当然不可否认。但与其他纯粹的商业行为不同,共享单车(包括分时租赁汽车)的过度发展,会带来挤占道路资源、乱停乱放等负外部性。如果政府不介入加以引导,任由运营企业跑马圈地,无限制地加大投放,最终共享单车就有可能出现烂大街的现象。对新兴业态,保持监管审慎是好事。但面对共享单车的过剩之问,监管部门和运营商还需未雨绸缪,多思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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