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擅自“砍单 违背契约精神不符合法律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11-19  浏览:85  海淘动态

京东擅自砍单 违背契约精神不符合法律2015年电商派网据投稿爆料,赶上双11京东商城搞促销,消费者徐先生多买了几台电视机,没想到被京东以非正常消费行为为由砍单,这让徐先生非常生气。京东方面表示,徐先生购买数量超出正常标准,是系统自动拦截。律师则认为,商家的砍单理由不能成立。电商在特定日期进行促销活动,是吸引人气的惯用手段。当然,为了防止有人恶意抢购,电商往往会在商品页面标注限购数量。那么,按照正常逻辑判断,没有标注限购数量的,消费者就可以自由选择购买。在此事件中,徐先生前后下了12笔订单,共计19台彩电,既然电商在订单生成过程中并未实施拦截,那么消费者下单成功,就代表双方形成合同关系,商家应遵照合约按时发货,若由于缺货而不能履行合同,则应该赔偿消费者的损失。需要指出的是,商家称在促销期间如果出现抢购,将导致真正有需求的消费者无法买到商品,影响普通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和购物公平,这样的说法看似有道理,实际上经不起推敲。一般情况下,商家促销必然吸引众多消费者前来抢购,在价格、抢购数量、库存总量等规则明确的前提下,先到先得被人们所公认,未抢到商品的后来者也不会认为不公平。相反,不在商品购买页面明示数量限制,而是通过后台自行设置门槛和标准,这是对消费者的违约行为,甚至是欺骗行为。此外,与火车票、汽车票等特殊商品不同,抢购普通商品并不会加剧资源紧张,更不会损害到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退一步说,纵使抢购者是囤货的经销商,也与抢购、倒卖车船票的黄牛党有本质区别,商家不应该随意违约,擅自取消订单。在社会活动和经济交易对象主要为陌生人的现代社会,信守承诺、不欺不诈的契约精神至关重要,商家更应该认识到诚信乃立身之本,尽最大善意和努力履行合同,维护契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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