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或全面征税 利润缩水买单的还是剁手党?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07-09 浏览:164 海淘动态
12月19日,业内瞩目的《电子商务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这是我国第一部针对电商制定的专门法律。其中,电商应进行工商登记并依法纳税受到广泛关注,因为这直接影响到电商产业发展。
目前对电商纳税问题的关注主要集中在三点:之前电商有没有依法纳税?会对电商平台的卖家和消费者产生何种影响?将会如何征税?
问题一:电商之前纳税吗?
社科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曾在报道中指出,是否对电商征税是一个“伪命题”,因为电子商务一直适用现有税法,并没有所谓的免税待遇。
简单地说未对淘宝、京东等电商征税是不准确的。目前京东、苏宁易购等自营B2C电商,包括天猫和京东平台的商家都是工商注册的企业店铺,已在公司注册地纳税。现在提电商征税更多的是针对那些未进行工商登记、且销售额不菲的“隐形富豪们”,如淘宝上的部分个人卖家和活跃在朋友圈里的微商等。
问题二:电商全面征税有何影响?
首先来看一下对商家的影响。
第一,电商卖家的“刷单”行为会明显减少。目前,一些不规范的卖家通过“刷单”刷虚假销量和好评,影响了卖家市场间的公平竞争,而现有的征税体系一旦与电商平台后台交易数据对接,对打击“刷单”是很好的一剂猛药,可以使交易数据更加透明化。
第二,电商卖家的利润会减少,或将成本转移到消费者身上。电商天使投资人李成东曾在文章中讲到,做淘宝或天猫店,必须要50%以上的毛利润率才能赚钱。
卖出一件商品,需要15%的广告流量费,15%的人力成本,7%的仓储物流费,库存退货损耗至少得10%以上。因此,进货50元的商品,在淘宝零售价100元以上才有可能赚钱。
实际上,卖家漏算了一项,如果零售100元,还需缴纳50*17%=8.5元的增值税。大部分淘宝店家进货,没有增值税抵扣项,实际最终缴纳17元的增值税。如果要征税的话,50元的进货价,零售100元,减掉17元增值税后,实际的毛利润率是33/83=39.75%,淘宝店家从微利瞬间就变成了亏损10%。淘宝卖家能够做的就是至少涨价10%。
涨价10%会对卖家竞争力产生显著影响,比如,家电3C数码等电子产品涨价10%,基本就没任何价格优势了。
那对消费者有何影响呢?
最大的影响是消费者买买买的成本会增加。 正如前文所述,部分个人商家在没缴税的时候,愿意薄利多销来换取更多顾客。但是现在他们需要缴税了,利润缩水之后或通过涨价把税收支出转移到消费者身上。
其次,卖家进行工商登记并依法纳税,能为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提供保障。2014年3月15日起正式施行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允许自然人不经工商登记开设网店(主要是淘宝店、微店)。经常有消费者因给商家差评遭遇恐吓,但由于商家在注册时未提供正确的个人信息,导致消费者维权困难重重。若电商平台的商家都能工商登记,消费者维权会变得更加便捷。
问题三:应该如何征税
我国的电商立法已经讨论了很多年,迟迟没有推出与鼓励电商发展有很大关系,政府部门和相关领域的专家担心对电商全面征税会影响公众创业的热情,造成大量个人网店退出。
世界各国对电子商务纳税的共识是: 尽可能不给纳税人或社会带来其他的额外损失或负担,征税应避免对网上贸易发生干扰。
长期关注电商纳税并担任国务院相关电商监管立法工作副组长的曹磊曾建议,可以针对个人卖家、企业卖家、还有平台企业进行差异化征税,比如营业额低于国家法定额度可以继续坚持免征;应渐进式推进征税,不能用力过猛,以免扼杀尚处于发芽状态的小微卖家;此外,电商平台也可应适当减少卖家引流营销成本、交易佣金、服务费等费用,降低中小卖家的交易成本。
广西国家税务局在一篇研究成果中提出,未来对电商的税收征管与支持互联网经济和电商行业发展并不矛盾, 应当积极探索支持其健康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比如制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暂免征收增值税等税收扶持政策, 以扶持电商企业的发展。当然还可以采取财政返还、创业基金等方式大力扶持电商企业的发展。
总的来说,电商全面征税的理想状态是既能把税收上来,又能保障电商的持续健康发展。现在,《电子商务法》(草案)已经提交人大审议,虽然距离正式推出还有一段时间,但是我们可以期待一个更规范、更公平公正的电商运营环境。
目前对电商纳税问题的关注主要集中在三点:之前电商有没有依法纳税?会对电商平台的卖家和消费者产生何种影响?将会如何征税?
问题一:电商之前纳税吗?
社科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曾在报道中指出,是否对电商征税是一个“伪命题”,因为电子商务一直适用现有税法,并没有所谓的免税待遇。
简单地说未对淘宝、京东等电商征税是不准确的。目前京东、苏宁易购等自营B2C电商,包括天猫和京东平台的商家都是工商注册的企业店铺,已在公司注册地纳税。现在提电商征税更多的是针对那些未进行工商登记、且销售额不菲的“隐形富豪们”,如淘宝上的部分个人卖家和活跃在朋友圈里的微商等。
问题二:电商全面征税有何影响?
首先来看一下对商家的影响。
第一,电商卖家的“刷单”行为会明显减少。目前,一些不规范的卖家通过“刷单”刷虚假销量和好评,影响了卖家市场间的公平竞争,而现有的征税体系一旦与电商平台后台交易数据对接,对打击“刷单”是很好的一剂猛药,可以使交易数据更加透明化。
第二,电商卖家的利润会减少,或将成本转移到消费者身上。电商天使投资人李成东曾在文章中讲到,做淘宝或天猫店,必须要50%以上的毛利润率才能赚钱。
卖出一件商品,需要15%的广告流量费,15%的人力成本,7%的仓储物流费,库存退货损耗至少得10%以上。因此,进货50元的商品,在淘宝零售价100元以上才有可能赚钱。
实际上,卖家漏算了一项,如果零售100元,还需缴纳50*17%=8.5元的增值税。大部分淘宝店家进货,没有增值税抵扣项,实际最终缴纳17元的增值税。如果要征税的话,50元的进货价,零售100元,减掉17元增值税后,实际的毛利润率是33/83=39.75%,淘宝店家从微利瞬间就变成了亏损10%。淘宝卖家能够做的就是至少涨价10%。
涨价10%会对卖家竞争力产生显著影响,比如,家电3C数码等电子产品涨价10%,基本就没任何价格优势了。
那对消费者有何影响呢?
最大的影响是消费者买买买的成本会增加。 正如前文所述,部分个人商家在没缴税的时候,愿意薄利多销来换取更多顾客。但是现在他们需要缴税了,利润缩水之后或通过涨价把税收支出转移到消费者身上。
其次,卖家进行工商登记并依法纳税,能为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提供保障。2014年3月15日起正式施行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允许自然人不经工商登记开设网店(主要是淘宝店、微店)。经常有消费者因给商家差评遭遇恐吓,但由于商家在注册时未提供正确的个人信息,导致消费者维权困难重重。若电商平台的商家都能工商登记,消费者维权会变得更加便捷。
问题三:应该如何征税
我国的电商立法已经讨论了很多年,迟迟没有推出与鼓励电商发展有很大关系,政府部门和相关领域的专家担心对电商全面征税会影响公众创业的热情,造成大量个人网店退出。
世界各国对电子商务纳税的共识是: 尽可能不给纳税人或社会带来其他的额外损失或负担,征税应避免对网上贸易发生干扰。
长期关注电商纳税并担任国务院相关电商监管立法工作副组长的曹磊曾建议,可以针对个人卖家、企业卖家、还有平台企业进行差异化征税,比如营业额低于国家法定额度可以继续坚持免征;应渐进式推进征税,不能用力过猛,以免扼杀尚处于发芽状态的小微卖家;此外,电商平台也可应适当减少卖家引流营销成本、交易佣金、服务费等费用,降低中小卖家的交易成本。
广西国家税务局在一篇研究成果中提出,未来对电商的税收征管与支持互联网经济和电商行业发展并不矛盾, 应当积极探索支持其健康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比如制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暂免征收增值税等税收扶持政策, 以扶持电商企业的发展。当然还可以采取财政返还、创业基金等方式大力扶持电商企业的发展。
总的来说,电商全面征税的理想状态是既能把税收上来,又能保障电商的持续健康发展。现在,《电子商务法》(草案)已经提交人大审议,虽然距离正式推出还有一段时间,但是我们可以期待一个更规范、更公平公正的电商运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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