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版权:欧美不曾有过的版权模式 或是中国数字音乐行业进步的毒瘤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2-24 浏览:27 海淘动态
中国的互联网正在走向世界之巅。有互联网女皇之称的Mary Meeker在6月发布的《2017年的互联网趋势报告》中指出,中国在在线娱乐、共享出行、电子商务方面都居于世界领先地位。随着移动设备和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中国的互联网服务也在向更高层级如音乐、影视等文化领域快速渗透。根据第4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6月,在线音乐用户规模达到 5.24 亿,占网民总体的 69.8%。在覆盖近7成网民体量面前,在线音乐无疑是与民生紧密相连的国民级的互联网服务产业。中国的互联网发展,不可撼动地走在了世界的最前列。但是在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对中国互联网企业也带来了更多的思考和挑战。例如在线音乐领域中,独家版权导致的行业竞争失序,向海外输送的天价版权。如何权衡版权资源、行业竞争、用户体验之间的利弊,如何冷静和理性地应对发展过程中所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阻碍,避免版权大战、行业竞争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或将是行业参与者与相关政府部门,需要共同研讨的问题。他山之石 可以攻玉我国并不是最早发展互联网产业的国家,但是借助经济的快速发展所带来的人口红利,我国的互联网获得巨大的基础优势,在欧美等互联网先行地区的经验借鉴之下,得以稳健快速地发展。在如今面临的在线音乐领域发展困境中,我们依然应该借鉴和学习有更久发展史的海外地区机制和策略。国内在线音乐市场纠缠最多的便是版权之争,而版权纷争的根本源头便是由独家版权所引发的。但是在美国,就有相关立法规定,交互式的流媒体服务所需的录音制品许可可以直接从唱片公司获得,权利人对任何交互式服务(商)进行的数字音频传播录音制品表演权的独家许可期限均不得超过12个月。通过集体组织管理版权授予的方式,也不曾出现过对数字音乐服务商进行独家许可的先例。那么这种被唱片公司定制的中国式的版权转授模式,对于中国在线音乐产业的发展,又有何利弊?为什么我们选择弃用海外成熟的转授机制,这是一个值得探讨和深思的问题。健康发展不可不计成本互联网的基本理念是要为用户提供更便捷和优质的互联网服务,让用户以更小的成本,获得更大的体验收获。在数字音乐服务中,用户的支出成本是不可忽略的考量之一。独家版权模式对于唱片公司来说,无疑是一劳永逸的最佳模式,况且在互联网高速发展,数字音乐大行其道的当下,唱片公司深知自身掌控的绝对话语权是转授谈判的必胜法宝。在国际唱片业协会发布的《2017全球音乐报告》显示:2016年,录制音乐在中国的收入增长20.3%,其中流媒体上升了30.6%。在全球范围内,中国在录制音乐方面的收入在3年中从19位升至12位,增长迅速,远超出全球平均增速。当然,中国在线音乐的人口红利早已被产品巨头们盯上。作为世界最大的音乐版权方,环球音乐数字战略执行副总裁 Michael Nash表示:当前有很多重要的国际市场开始上线,当我们关注到那些发展中的市场,像中国、印度、俄罗斯及非洲的一些国家,会发现这些地区有着极大的机会,正在涌现出大量愿意为流媒体付费的客户群体。环球音乐发现的新生机也在收入上得到了漂亮的回报。据公开财报显示:环球音乐在去年版权代理收入高达7.92亿欧元(8.76亿美元)。最近两年中,环球的音乐版权代理收入年均涨幅达17.7%,这其中,中国市场天价版权费也是对此贡献的重要组成部分。唱片公司的巨额收入来源中含有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在线音乐平台)的版权费支出,这部分支出又会进一步通过商业模式的手段从用户中收取。所以高额的版权费用,最终还是要被用户买单,而行业竞争激烈的环境下,唱片公司的独家版权模式则有更强的溢价能力。平等对待才能接轨国际资本趋利也算是必然的生存法则,但可恶的是,这是只针对中国市场的特有模式,并且被国内在线音乐平台挤破脑袋地争抢,给了唱片公司更强势的主动权。谈及中国音乐流媒体发展状况,英国唱片公司Beggars 集团董事长Martin Mills 表 示:中国是一个很好的市场,但是需要花些时间。那里的流媒体的成本很低,受盗版遏制的市场也正在趋于合法化。显然,在海外唱片公司眼中,中国的音乐市场还在受盗版的严重侵袭,这或许也是他们保留观望态度,采用独家版权模式应对的原因之一。用独家版权从中国市场获取暂时利益,正版行业的秩序维护则依靠中国在线音乐企业间的竞争来进行,唱片公司退隐身后,并没有参与到中国音乐版权健康秩序健康的队伍中来。这种转授模式,可能不仅没有帮助中国数字音乐环境的改善,反而因为加剧了行业竞争而使得行业环境变得更加严峻。独家版权模式是产品创新身上的的枷锁倘若唱片公司采用平等授权的方式,让音乐资源在行业中变得更加普世,那么必然降低公众对资源本身的关注,从而改善音乐资源紧俏的现状,让盗版变得无利可图而丧失生存环境。唱片公司同时也忽略了国内相关部门所作出的积极努力,2015年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对于国内网络音乐环境起到了关键性的改善。不过这所取得的成绩,目前正遭受着唱片公司独家版权模式的严峻挑战。唱片公司的独家版权不仅是保证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手段,更是企图牢牢掌控中国数字音乐命脉的长期谋划。因为在独家版权的毒瘤模式下,产品创新必定会受到极大冲击,当用户失去选择权的时候,产品也就失去了为用户提供更好服务的动力,致使行业陷入停滞甚至倒退发展。在没有独家版权模式的海外,有着更强的产品创新环境,也因此产生了更为多元和丰富的服务形态,譬如Spotify、Apple music、Pandora、SiriusXM等,它们有些提供流媒体服务,有些提供定制包月或者电台服务,再如像musical.ly、YouTube这些基于资源本身进行更多创作服务的产品。整个音乐市场没有因为不依靠版权竞争而下滑,反而因为差异化的路线和服务,让整个产业变得更加生机勃勃。目光放在未来才能谋求共赢乔布斯曾在2007年就提出:如果DRM(数字版权管理)被移除,音乐行业可能会看到一大批新公司愿意投资具有创造性的新商店、播放器。这对整个音乐行业来说只能有积极影响。当既定资源成为互联网产业发展中的唯一竞争壁垒时,这无疑是对创新最致命的扼杀。中国在线音乐产业要想获得更健康的发展空间,就一定要打破这种针对中国市场独有的独家版权模式。中国的在线音乐平台应该理性地思考未来的发展空间,搁置当下竞争的小矛盾,携手去与版权方谈判,获得更自由开放的版权转授条件。而不是盲目地接受,成为别人手中的棋子。中国的在线音乐环境要想得到改善,一定要从版权的转授制度上与国际接轨,要求平等对待的权力。中外有别的版权转授模式不只是海外版权公司的商业手段,更是对国内想要积极改变网络环境态度的轻视和侮辱,我们不能麻木地接受这样特殊化的标签,我们应该反对它,撕掉它。中国在线音乐产业已经进入快速轨道,这个时候,一定不能让外人把手放在方向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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