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未来下无人机管理的新探讨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2-19 浏览:19 海淘动态
AlphaGo战胜柯洁,让人们对科技未来充满期待,又心生畏惧。如何掌控技术的发展,成为一个新的课题。处于风口浪尖的无人机,自然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北京交通大学以智慧交通为出发点,举办无人机法律规制问题研讨会,深入探讨技术与法律之间的关系。技术是管理的必要手段北京市航空法学研究会会长董念清首先指出,无人机给社会带来的便利毋庸置疑,但安全是必须解决的问题。这个过程中,企业应该两条腿走路,既要研究产品,也要给政府部门提供必要的监管技术手段,才能让管理走向引导产业发展的道路。分级分类是必需考量的因素目前市面上的无人机从只有手掌大小的小飞机到十几公斤的产品,使用场景和目的不同。重量较轻的消费级无人机主要被用于个人娱乐,与之相对的则被应用于各行各业。来自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的潘迪博士,就对无人机在智慧交通方面的前景十分看好。针对不同类别的产品,社会普遍认为应该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对于重量轻、体积小的无人机,应当放宽、适度管理。部分省份禁飞区的范围过于宽泛,让即使只有几百克的无人机也无处可飞。另一方面,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朱乾乾特别指出,有些地方将直升机、热气球、孔明灯和无人机归为一类管理,极不科学。技术是把双刃剑,行业自律很重要科技井喷式发展的今天,如何合理利用技术至关重要。本次会议特别邀请到了国务院参事朱维究,朱参事首先认为行政法的目的不是限制,政府管理应当现代化;其次,技术的发展一定带来正负两面的影响。对于负面的要加以抑制,积极的一面则要多加培育,技术规范、行业规范是核心。北京华讯律师事务所张韬主任提出,对无人机的立法应当平衡好促进发展和加强监管的关系,既能够推动产业发展,又能对安全等问题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制。同时,无人机开源飞控系统的安全评测和规范问题需要受到重视,开源飞控系统能够满足掌握专业技术的发烧友的个性化需求,也能推动飞控系统的改进和升级,但飞行状态下开源飞控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需要通过相应的评测:相较于品牌厂商的产品,自制、组装的无人机未设地理围栏,飞行高度无限制,就可能会成为安全隐患。立法是手段,不是目的5月以来,四川、无锡、广东等地陆续出台管理政策,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巍涛特别指出,地方在探索管理的过程中,应始终坚持良法善治。在李院长看来,立法是手段,不是目的。法治应当良善,执法应当符合比例原则。进入信息时代,科技的发展给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协商很重要制造商要和销售商协商,管理部门更要和企业协商。朱维究参事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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