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向微信公众号“港股那些事”发律师函维权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1-25 浏览:37 海淘人物
继去年万达、阿里等巨头向故意抹黑甚至造谣的自媒体诉诸法律维权后,5月20日,乐视也已加入这一阵营,向接连发表误导性、贬损性文章的微信公众号港股那点事发律师函维权。法律界学者认为,阿里、万达、乐视等巨头纷纷通过法律手段站出来主动维权,将从客观上打击个别自媒体触犯法律的行为,推动自媒体行业整体自净与自律。从长期看,国家需要尽快对自媒体等互联网新兴事物专门立法,用法律来约束这类行为。港股那点事连续发文诋毁乐视 乐视不排除起诉可能性4月27日、5月15日和5月18日,港股那点事分别发表了《乐视184倍PE,苹果11倍PE,你赌哪个?》、《乐视的真正命门》和《乐视184倍PE,苹果11倍PE,你赌哪个?》三篇关于乐视的文章。通篇阅读这三篇文章可以发现,这三篇文章部分的文字和指向存在针对乐视和乐视创始人贾跃亭的贬损性甚至侮辱性言论。比如,在《比P2P危害更大的又一款精美骗局:专为你而来》一文中,不时的出现带有明显的讥讽和贬损性言论。文章结语部分,还称通过收购了一个在美国被特斯拉干的快要死掉的电动汽车公司来进军无人电动车行业,就算是有创新力了…而《比P2P危害更大的又一款精美骗局:专为你而来》文章则把乐视网的正常市场融资行为比喻为一款看起来不同于P2P,但实质完全一样,包装更精美、诱惑力更强、危害性也可能大得多的骗局正在改头换面,隆重出台,请君入瓮。从阅读量看,这三篇文章的阅读量已经达到了10万以上。来自互联网资深人士的消息显示,港股那点事多次发文试图抹黑乐视的作法让乐视感到诉诸法律程序的必要。乐视方认为这三篇文章侵犯了乐视网和贾跃亭的名誉权。据了解,乐视已经向港股那点事的运营方深圳格隆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交涉,要求该公司立即删除相关文章,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同时,乐视不排除起诉该公司的可能,以追究该公司的法律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最高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也规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诽谤、诋毁等手段,损害公众对经营主体的信赖,降低其产品或者服务的社会评价,经营主体请求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自媒体不实文章屡抬头 行业巨头纷纷起身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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