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当税收遇到电商 行业或迎来良性洗牌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1-22 浏览:37 海淘人物
互联网时代已经来临,电子商务空前繁荣。但当税收遇到电商,问题出现了。销售额剧增的背景下,电商领域规范的税收体系依旧缺位,我国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规定。电子商务的税收到底要如何推进?征收与否、如何征收、如何监管等一系列问题的解决又将对行业产生怎样的影响?税收缺位成电商发展双刃剑7月28日,中国财税改革论坛2014新常态经济与财税改革方案实施高端论坛暨天和智库(北京)经济研究所专家委员会第二届年会在北京召开。京东集团副总裁蔡磊在会上提到:中国已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网络交易市场,中国的移动互联网市场规模也已超过美国。在互联网领域里面,中国已经实现了弯道超车。的确,中国的电子商务在二十一世纪前十年蓬勃发展,并在第二个十年一路狂飙。但高速前进的背后也有隐忧,比如税收的缺失。税收作为政府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社会的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国内却并没有一套对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完整规定。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经庭如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了原因中国电子商务起步初期规模较小、影响不大,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强调税收。但近十年来发展非常迅速,已经成为整个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电子商务的税收工作提上议程是理所应当的。诚然,电子商务税收制度的长期缺位,对电子商务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2003年诞生的淘宝,在这样宽松的政策环境下,迎来了自己第一个黄金十年。陆续而起的当当、凡客、京东也都大大受益于此。可以说,税收的缺位成就了我国电子商务诞生之后的蓬勃发展,也大大助力了我们的弯道超车。但这不等于电子商务的税收将一直被忽视。收税作为国家最主要的一种财政收入形式,是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电子商务税收制度缺位虽有客观原因,但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商业社会公平竞争的环境。长远来看,缺失税收监管的电子商务就像跛足的人,难以远行。巨大的交易额没有被纳入征税范围,也意味着国家的巨额财政收入损失。监管有难度电子发票很重要长期以来,我国在电子商务监管方面略显力不从心。如今要想在电子商务领域规范推行直接牵涉经济利益的税收,必然面临更大的阻力。操作层面上,源自本土的个人网店与漂洋过海而来的国际电商巨头,由于本身的独特性,给政府执行提出了不同的难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指出:确定的纳税人和纳税地址是税收的基本要素。小网店的营业信息登记通常是缺失的,账目也不是十分清楚完善,财务状况不明就意味着税收标准不明。国外电商在中国的税收问题就更加复杂,倪红日补充道:跨境税收涉及政府主权问题,目前国际上跨境的增值税和商品劳务税等税种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收取标准,具体到电子商务不同品类的税收,需要认真的商榷。虽然面临难题,但经庭如提出了先从法律入手的解决之道: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收法律的设计中,就都应当兼顾电商税收的特质。目前最重要的是征管法的设计,要对电子商务税收做出明确的界定。电子商务的特性决定了其税收征管会存在一系列的挑战,比如说纳税主体的确认、纳税环节的判定、税收管辖权的确定等问题。蔡磊强调。在这样的背景下,电子发票对推动税收征管的效率和效果作用不可小觑。表面上看,推行电子发票只是税收征管中小小的一步,但这其实会导致一系列征管措施上的重大变革。电子发票完成电子商务全程无纸化的最后一环,既能约束买卖双方的规范交易,也能为监管和收税提供客观依据,最终促进电子商务的长远规范发展,以及国家经济大数据和信息管税的质量。电商行业或迎来良性洗牌电子商务税收的推进是税收公平的体现。税收公平原则,是强调税负与经济发展水平分配其应成的税收体现公平。蔡磊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强调:中国的税制并不强调因线上线下交易渠道不同而区别对待。但长久以来税收的缺位已经培养了国内电商商家的惯性和依赖性,一旦开征电商税,首当其冲受到冲击的就是以淘宝和微店为代表的众多个人自营小店。这类商户在无税环境里成长起来,比之天猫、京东、当当一类平台,抵御风险和变化能力都比较低。电子商务税的开征,要求其运营能力和流动资金的明显提升。数以百万计的C2C个人电商或将迎来较大挑战,引导卖家更加规范合规,对于水货、假货予以更好的管治,整个行业将面临良性洗牌。由此来看,在设计落实电子商务税收的时候,也要考量各类不同电商商家的实际情况,区别对待。蔡磊就举例说道:大家都卖一万块的东西,你的东西进货价300,我的是个二手包包,买入价10万,那这种情况如果一视同仁地征收同等额度税收,反而有失公平。二手交易这种情况如何征,在税收制度设计时也要考虑到体现公平设计。电子商务征税既要注重国内实际情况,是否也可以借鉴他山之石呢?欧美多国目前在电子商务税的征收上都提供了优惠,政府鼓励这一行业的发展。针对这类声音,蔡磊认为,长期以来国家已经给了电商行业很大的扶持。现在,我国的税收理念和基本制度都已经比较完善,而税收的本质要体现公平。所以结合他国经验与国情来说,要设定合适的起征点,对于盈利能力不强的商家,可以适当少征或者免征,总之同等承受力的商家交纳同等税。这样既能促进行业发展,也体现公平。对于电子商务的商家来说,与其一直寄望于国家给予税收优惠,倒不如花更多心思去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给予消费者更佳的商品和服务,毕竟,开源比之节流,能带来更多活水。蔡磊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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